喜报!云溪区法院一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成功案例     |      2025-06-28 05:28

  多元解纷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多元解纷类案检索平台,收录由全国四级法院和部委、调解组织经过层报后评选入库的具有参考示范作用的案例。近日,云溪区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某建材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某建设公司与某建材公司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签订《预拌砂浆购销合同》及相应补充协议,约定由某建材公司负责某建设公司项目干混砂浆供货。合同签订后,某建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及要求完成了相应供货义务。供货完毕后,某建设公司向某建材公司支付货款293万余元,尚欠68万余元货款未付。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货款本金68万余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2万余元,共计90万余元。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起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争议不大,仅对还款时间及逾期付款期限等存在争议,于是向当事人释明先行调解所具有的便捷性、低成本等优势,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他们陈述案件详细情况,了解到双方企业为多年合作伙伴,在全国各地多个项目中均有合作。在该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曾出现因货物价格波动调差现象,最终货款金额较签订时上调金额13万余元,且受疫情影响某建设公司出现项目超期交付的情况。某建设公司表示,希望能适当减少债务金额。

  针对此情况,调解员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和症结一一进行了疏导,缓解双方的抵触情绪和心理压力。一方面向某建设公司耐心释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带来的法律后果,强调企业应当诚信经营,遵守契约精神;另一方面向某建材公司讲明昔日合作伙伴现在遇到的“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次沟通后,调解员重新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某建设公司向某建材公司赔礼道歉,某建材公司感受到诚意后,放下心结。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建设公司当场向某建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本金68万余元,某建材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22万余元,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22条

  本案系一起因建筑材料供货后货款未能及时付清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管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都将给两方企业带来不小压力。本案中,法院委托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调解员运用多年办案经验,从工程项目建设款项给付环环相扣的特点,结合解纷成本、不可抗力因素、企业影响三个因素,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同时以受不可抗力影响,全国各地普遍出现项目超期交付情形为切入点,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并从企业形象、企业未来发展等角度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不仅有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利于两家企业日后继续合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双赢多赢。